嘻哈哈,一开始我甚至受宠若惊,甚至不知道她们为什么对我这么好,可她们却说,她们很高兴和一位优秀且努力的同学成为朋友。
是啊,我本就值得这些美好,原来大学生活可以这么丰富多彩,原来朋友真的是让人感到世界美好的存在,原来被人认可的和信任的感觉这么好!
我的每一天都很充实,充实到感觉已经很久没有再听到程瑶的任何消息。
只是有一次我很晚从图书馆回来,为了不打扰舍友就去公共卫生间洗漱时,碰到正要出门的程瑶。
她喷着浓郁的香水,烫了大波浪,涂着烈焰红唇,穿着贵气的皮草,浑身上下都是她最爱的名牌货,可我却在不经意间露出来的领口里,看到触目可惊的疤痕,只是简单扫了一眼,我就看到了有烟头烫出的疤痕,有鞭子抽打的痕迹,脖子上还有被勒过的红痕。
她停下脚步,从下到上打量了我一遍,又是一副瞧不起人的语气:“方苗,你也不小了,每天死读书,能有什么前途?你看看我,你知道我手里的这只包有多贵吗?把你卖了都买不起啊!方苗,你永远比不上我。”
她尖酸刻薄的话曾经让我伤透了心,可现在,我只是带了一丝怜悯地看着她,我说:“程瑶,希望你每一天都开心,像我现在一样。”
她没说话,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,丢下一句“装什么装”,便匆匆出门了。
再次听到程瑶,是出自舍友璇璇。
璇璇家里是在本地做生意的,家里条件很好,但是她一点没有什么公主架子,平时最喜欢和我们一起吃地摊小吃,性格特别豪爽。
某次宿舍闲聊,她突然跟我们说:“我跟你们说一个八卦哦,你们知道我们班那个天天打扮得花枝招展半夜出门的程瑶吗?”
其他人都被勾起了兴趣,毕竟程瑶看谁都一副不屑的样子,说话也总是讽刺人,说谁都是土包子,不识货,也算是个名人。
我没说话,默默听着。
璇璇说,程瑶给别人做小三,被人家正妻捉奸在